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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 June 2009

很少会主见的说不。

今天和同事去吃午餐。
这时间挡口是最多客人享用午餐时间。募捐者也看准这时机,向一位不识华语的同事说华语。
在桌包括我,心,都没有被这小姐打动。

我看到同样的制服,印着来自柔佛某某团体的。她手里拿着证明书,也贴出了需要帮助的人士。
那天和另外个同事一起吃午餐,也是一样的制服,我募捐了RM10,签名期间,她要求我再募捐RM10给他们的团体,以帮助更多的不幸人士。我拒绝了。

发现到自己不喜欢当和对方说好5-5分账,但接着却以许多理由要求更多。为何不就一次过说清楚?
我想是沟通技巧吧?

好像这位小姐,我认为她不该如此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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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来午餐,另个懂得华语的同事,连续几次用手挥对方不要再解释了。但她坚持继续游说。

最后,不懂华语的同事吃饱后,用不流利的华语告诉她,你要给我钱?
他连续说了2次,我觉得这侮辱了对方。糟蹋了她的尊严。

虽然分辨不清对方的实虚身份,但也不需要如此说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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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和Nick,Stanley and Ku,去ipoh吃,
我想不到他们会募捐。

记得姐姐有对我说过,也是类似Stanley们的说法,
不管这团体是真假,我把钱捐了出去,也是为自己积福。
万一这是名实的团体,也帮助了有需要的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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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自己说,也许是安慰话,在自己的范围以内,帮助有需要的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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